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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是什么?居然也有三座大山?

安全员是什么处境?周旋于业主、监理、分包。作为一名建筑施工的安全员,我们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和业主、监理以及分包的沟通交流和工作协调也是非常讲究的。

每周同业主、监理的三方联合检查,发现各种隐患,隐患的出现必然需要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我们需要在限定日期内要求分包单位完成整改,及时回复业主和监理,做到隐患的消除和资料的闭合。而在这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就是最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必须要求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人员,制定整改标准,做好安全措施,自检,最后上报业主和监理验收。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将导致工作的开展困难,安全员就会在其中难以周旋。

你是否了解自己该做什么?

前段时间看过一篇文章,提及到安全员是管安全的吗?估计绝大多数的人都陷入了误区,我想在这对大家说:“安全员不是管安全的,而是一名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我们都知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生产活动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各个生产管理活动环节的责任人,包括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和各个生产班组长等都是相关安全生产实际管理者,他们应当在管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管安全。而安全员不管生产,所以安全员不存在负责生产活动中安全管理的实际责任或主要责任,而是监督责任,安全员理应是一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者。

现场隐患是否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们需要参与三方联合检查、周安全检查、每日联合安全巡查,以及各类验收,发现了问题及隐患就必须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五定”原则要求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由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导致人均监管面积的过大。再加上分包单位的整改落实不到位,通常这周的隐患整改复查还没完成,下周的隐患又出现了,周而复始,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手忙脚乱。而在日常的安全监管过程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意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再加上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熟,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迫使我们必须在各方面都亲力亲为,有时候真感觉分身乏术。

我要你安全是真的安全吗?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想毕其功于一役是绝不可能的。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无数的安全生产事故反复证明,安全生产事故多是人为因素造成。而在各种各样的人为因素中,一线工人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又是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人的行为隐患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隐患。事故中的最大受害者是事故中的死者,而绝大多数事故中的死者又是事故的“制造者”。安全意识淡漠、工作习惯差,安全常识不掌握、劳动纪律不执行、操作规程不遵守,是一线员工违章的重要原因。既然安全生产事故多是人的因素——尤其是一线员工岗位违章违规,那么,我们诸多的监管措施中,就应该花最重要的精力和措施对症下药,扎实有效地抓好对生产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然而,绝大多数工人的三级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是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一大软肋漏洞。一是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二是培训教育没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培训教育没有持续性。良好工作习惯的形成,需要长期的反复的进行养成教育,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想在这一点上是迫切需要我们来改变的。培训的最终目的是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没有安全意识,工人就会稀里糊涂的受伤害;没有安全意识,事故就会不请自来。

安全三大法则

01 安全知识胜于安全设施

02 安全意识强于安全知识

03 安全意愿优于安全意识

从这三大法则中可以看出,我们最终是要将安全意识转变为安全意愿,只有你内心愿意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才是安全意识的最好体现。而这都是建立在安全知识的积累中,我们时刻在提醒工人注意安全那是假安全,只有自己注意安全,那才是真安全。这正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如果说医生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那么安全管理者就是保驾护航的工地卫兵。所以,请骄傲,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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